在刑事诉讼中积极主张权利,推动对师某某的全面追责

2025-07-15

2024 年 6 月 20 日,陕西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案件,31 岁的护士董某某被同居男友师某某杀害 1 。 当日晚近 6 时,师某某在车内割破董某某的颈动脉,之后驾车约一小时才报警,致使董某某错过了最佳抢救时机,最终不幸离世。董某某与师某某于 2020 年左右相识,师某某隐瞒了自己已婚育子的情况对董某某展开追求,随后两人同居。 从董某某的日记可知,她生前长期遭受师某某的言语威胁和暴力行为,日记中多次提到 “被人威胁,被人拿刀架在脖子上,有家不可回” 等内容。2024 年 3 月,董某某曾向父亲展示自己手腕和脖子上的伤,父亲报警后,警方将此事定性为感情纠纷,仅对师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此后,师某某仍未停止暴行,5 月还曾闯入董某某家中,嚣张地称自己打过她很多次。 案件发生后,董某某的父亲及其代理律师认为,师某某的行为不仅构成故意杀人罪,还应追加虐待罪。但经过两次补充侦查,检察院最终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目前案件已进入开庭前准备阶段。



从法律角度看,董某某的父亲作为被害人近亲属,有权通过一系列法律程序维护死者权益、追究施暴者责任并主张合理赔偿。结合案件细节,具体可采取以下行动:

一、在刑事诉讼中积极主张权利,推动对师某某的全面追责

1. 针对 “是否追加虐待罪”,向司法机关提交证据并提出法律意见

  •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 构成虐待罪;与被害人共同生活的同居者,可视为 “家庭成员” 范畴(实践中,长期共同生活的同居关系常被认定为虐待罪的主体要件)。

  • 行动要点

    • 整理现有证据:董某某的日记(记录 “长期被威胁、拿刀架脖子”)、2024 年 3 月的报警记录及伤情证据(手腕 / 脖子伤痕)、师某某 “承认多次殴打” 的陈述(如录音或证人证言)、5 月闯入家中的证据(如邻居证言、监控录像等),证明师某某存在 “持续性、经常性的暴力 / 威胁行为”,符合虐待罪 “情节恶劣” 的要件。

    • 向检察院提交书面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目前案件进入开庭前准备,仍可补充),通过律师向检察院说明:师某某的虐待行为与故意杀人行为是独立犯罪(虐待是长期持续行为,杀人是最终升级行为),应分别评价、数罪并罚。若检察院坚持不追加,可要求其书面说明理由。

    • 申请复议或监督:若对检察院不追加虐待罪的决定不服,可通过律师向同级检察院申请复议,或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若认为检察院存在履职不当(如未充分审查虐待证据),可向当地监察委员会反映,督促检察院依法履职。


2. 参与刑事审判,推动对师某某的从重处罚

  •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被害人近亲属有权出席法庭,就刑事部分发表意见;对被告人的量刑,法院应考虑其犯罪情节、主观恶性等因素。

  • 行动要点

    • 作为被害人近亲属,可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围绕师某某的犯罪情节(如:隐瞒已婚事实欺骗感情、长期虐待后故意杀人、割颈动脉后拖延 1 小时报警导致被害人错过抢救时机),强调其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性极大,请求法院对其从重处罚(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 对庭审中出现的证据瑕疵(如师某某是否存在自首、是否如实供述等),通过律师提出质证意见,驳斥其从轻处罚的辩解(例如:拖延 1 小时报警不属于 “自首”,反而体现其放任被害人死亡的故意)。


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主张物质损失赔偿

1. 明确赔偿范围及依据

  •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张 “物质损失” 赔偿。

  • 可主张的赔偿项目

    •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 6 个月总额计算(2023 年陕西职工月平均工资约 8000 元,丧葬费约 4.8 万元);

    • 医疗费:若董某某受伤后有抢救费用,凭医疗票据主张;

    • 交通费、误工费:亲属为处理丧葬事宜支出的合理交通费用、误工损失(需提供车票、误工证明等)。


2. 诉讼操作要点

  • 在法院开庭前,通过律师向审理刑事案件的法院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列明赔偿项目及金额,并附证据(如丧葬费支付凭证、交通费票据等)。

  • 注意: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根据《刑诉法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但可在庭审中强调师某某的行为对家属造成的精神创伤,作为主张从重刑事处罚的理由。

三、监督案件进展,确保程序合法

  1. 审查起诉阶段:要求检察院对 “未追加虐待罪” 的决定作出书面说明,若认为理由不成立,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请求监督。

  2. 审判阶段:若法院判决未充分考虑师某某的虐待前科、故意杀人的恶劣情节(如拖延报警),导致量刑过轻,可通过律师请求检察院提出抗诉(检察院是抗诉主体,家属可提供线索和理由)。

  3. 执行阶段:若师某某被判处刑罚,关注其服刑情况,确保刑罚执行到位。

四、其他实操建议

  1. 委托专业律师:刑事诉讼程序复杂,涉及罪名认定、证据质证、量刑辩论等专业问题,委托熟悉刑事业务的律师可更高效地推动权利主张(若经济困难,可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免费法律援助)。

  2. 固定并补充证据:除已有的日记、报警记录外,可尝试收集更多佐证(如董某某同事、邻居对其被暴力威胁的证言,师某某与董某某的聊天记录中体现威胁的内容等),增强主张的说服力。

  3. 关注舆论与社会监督:在合法范围内向媒体披露案件细节(需注意保护个人隐私),通过社会关注促使司法机关更审慎地处理案件,确保裁判公正。


总之,董某某的父亲作为近亲属,核心权利是 “参与刑事追责 + 主张物质赔偿”,重点在于通过证据证明师某某的虐待行为与故意杀人行为的独立性,推动数罪并罚或从重处罚,同时依法获得合理的物质损失赔偿。整个过程中,借助专业律师的帮助、积极与司法机关沟通、充分提交证据,是实现权利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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