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谢女士与贺某阳于 2021 年 5 月结婚,婚后贺某阳便开始对谢女士实施家庭暴力。在两年时间内,谢女士遭受了 16 次不同程度的家暴。谢女士多次要求离婚,均未如愿。
严重家暴事件经过:2023 年 4 月 24 日,谢女士前往成都武侯区法院提交人身保护令和离婚申请,因手续不全未能立即办理。离开法院后,她被贺某阳跟踪,并被强行拖入一家酒店施暴。直至第二天,谢女士被酒店装修工人发现并报警。此次家暴导致她肋骨骨折、十二指肠断裂、小肠梗阻等,身上共有 21 处受伤部位,需终生挂着粪袋生活。
伤情鉴定结果:2023 年 12 月 4 日,相关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显示,谢女士多处部位有不同程度致残,包括 4 个重伤二级、5 个轻伤二级和 1 个轻微伤。
案件处理过程:2023 年 4 月 29 日,谢女士的家人带着医院病历和病危通知书前往派出所报案,贺某阳被刑事拘留。2023 年 7 月 10 日,成都市武侯区公安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贺某阳移送武侯区检察院。2024 年 1 月 5 日,武侯区检察院以贺某阳涉嫌故意伤害罪、虐待罪提起公诉。2024 年 12 月 27 日,成都市武侯区法院认定被告人贺某阳犯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 11 年。
后续情况:谢女士被家暴一事在网络平台曝光后,曾遭受个别博主的网暴诽谤,警方已对此立案侦办。2025 年 1 月 3 日,谢女士开启首场直播带货,她回应带货质疑称,抚养费判的是 2000 块钱一个月,但自己一分钱都没有拿到,且每个月还有医疗支出,带货是为了维持生活。
“女子两年被家暴 16 次” 的情况,属于典型的持续性家庭暴力,严重侵犯受害者的人身权利,从法律角度可从家暴的法律定性、受害者的救济途径、施暴者的法律责任三个层面展开分析,具体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家庭暴力是指 “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本案中,“两年 16 次” 的频率已超出偶发冲突范畴,属于持续性、经常性的身体侵害,符合法律对 “家庭暴力” 的定义,且反映出施暴者主观恶性较深,对受害者的身心伤害具有累积性。
面对持续性家暴,受害者应优先保护自身安全,同时通过以下途径依法维权:
“两年 16 次家暴” 的认定需扎实证据支撑,受害者应注意留存以下材料:
持续性家暴中,受害者往往因顾虑家庭完整、孩子抚养等因素选择隐忍,但这可能纵容施暴者的行为,导致伤害加剧。法律明确支持受害者的维权行为,且人身安全保护令、离婚诉讼等程序均可由受害者自主启动,无需征得施暴者同意。若受害者因恐惧、经济困难等无法独立维权,可向当地妇联、居委会、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这些机构会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及法律代理服务。
综上,“两年 16 次家暴” 已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受害者应果断运用法律武器,通过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提起离婚诉讼、追究施暴者刑事责任等方式,制止暴力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律不会容忍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及时维权才是对自身安全和尊严的最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