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大厅充电起火致邻居受伤,责任如何分

2025-07-21

 2024年,房东张某某将房屋二楼租给李某某,四楼租给王某某。同年8月1日清晨6时30分,王某某停放在一楼大厅充电的电动车突发火灾,火苗蔓延至二楼,导致正在熟睡的李某某被烧伤。

  消防部门赶赴现场后,出具《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认定起火原因为“电气故障引发火灾”。

  李某某受伤后住院治疗8天,花费医疗费近9000元,因与王某某协商赔偿未果,遂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4.2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王某某将电动车放在楼栋大厅夜间充电,且处于夏季高温无人值守环境,违反安全用电规范,增加火灾风险;同时,起火部位为其电动车充电器,说明其未对充电设备尽到检查维护义务,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

  房东张某某因安全管理存在疏漏,应承担次要责任;李某某作为受害者,对本次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故被告王某某对此次火灾给原告身体造成的损害应承担70%的赔偿责任,其他损失原告可向其他责任人另行主张权利。

  法院经审核,认定李某某因本案火灾事故所遭受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后,最终判决王某某赔偿李某某因烧伤造成的各项损失14287.16元。



北京律师事务所解读

本案是一起因电动车违规充电引发火灾导致人身损害的侵权责任纠纷,核心在于各方过错的认定及责任划分,主要涉及《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安全保障义务的相关规定,具体解读如下:

1. 王某某(电动车所有人)的责任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 1165 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王某某的过错体现在:


  • 违规充电:将电动车置于楼栋大厅(属于公共区域)夜间充电,且处于夏季高温、无人值守环境,违反了电动车安全充电的基本规范(如不得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充电,需有人看管等),客观上增加了火灾风险;

  • 未尽维护义务:起火部位为电动车充电器,说明其未对充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对设备故障引发火灾存在直接过错。
    因此,王某某的行为与火灾发生及李某某受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应承担主要责任(法院认定 70% 责任),符合 “过错与责任相匹配” 的原则。

2. 房东张某某的责任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 1198 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房东作为房屋出租人及公共场所(楼栋大厅)的管理者,对租赁区域的安全负有基本管理义务:


  • 需确保公共区域符合安全标准(如无消防隐患、通道畅通等);

  • 对租户的危险行为(如违规充电)有提醒、制止义务。
    本案中,房东因 “安全管理存在疏漏”(如未及时制止电动车在大厅充电、未排查消防隐患),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故需承担次要责任。

3. 李某某(受害者)无责的依据

根据过错责任原则,侵权责任的承担以 “行为人存在过错” 为前提。李某某作为二楼租户,对火灾的发生既无故意也无过失(未实施任何引发火灾的行为),其损害完全由王某某和房东的过错导致,故无需承担责任,有权主张全部合理损失的赔偿。

律师能为当事人做什么一、针对受害者李某某

  1. 证据收集与固定

    • 协助收集核心证据: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证明火灾原因及责任初步认定)、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住院记录(证明伤情及治疗费用)、误工证明(如单位考勤记录、工资流水,证明误工损失)、护理费、营养费相关凭证等,确保损失主张有充分依据。

    • 调取辅助证据:如事发时的监控录像(证明火灾发生过程)、租赁合同(证明房东与租户关系)、王某某电动车充电的相关记录(如充电时间、地点)等,强化因果关系证明。

  2. 确定赔偿范围与金额

    • 依据《民法典》第 1187 条,明确可主张的赔偿项目:医疗费(实际支出)、误工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护理费(住院期间或医嘱护理期的费用)、交通费(就医或处理事故的交通支出)、营养费(根据伤情及医嘱)、后续治疗费(如后续康复费用)等,避免遗漏合理损失。

    • 结合当地经济水平、伤情程度(如骶骨骨折的误工期限、护理标准),核算具体赔偿金额,确保主张既合法又合理。

  3. 主张权利与纠纷解决

    • 协助与王某某、房东协商赔偿:基于证据和法律规定,制定谈判策略,明确各方责任比例及赔偿金额,推动和解(如达成赔偿协议并约定支付时间、方式),避免诉讼耗时。

    • 若协商未果,代理诉讼:起草起诉状,向法院提交证据,参与庭审辩论,重点强调王某某的主要过错、房东的安全保障义务缺失,以及李某某损失的合理性,争取法院支持全部诉请。

    • 针对 “可向其他责任人另行主张权利”(如房东的次要责任),代理后续对房东的索赔诉讼,确保全部损失得到赔偿。

二、针对王某某(侵权人)

  1. 责任分析与抗辩

    • 审核火灾事故认定书中关于 “电气故障” 的具体原因,判断是否存在其他因素(如充电器质量问题、大厅电路老化等),若存在第三方责任(如充电器生产商),可协助主张 “追偿权”,减轻自身赔偿压力。

    • 分析法院认定的 “70% 责任比例” 是否合理:结合王某某的过错程度(如是否明知禁止充电、是否曾因充电被提醒),提出是否存在减轻责任的情节(如房东未及时排查电路隐患对火灾的影响)。

  2. 处理赔偿事宜

    • 协助与李某某协商分期赔偿(如经济困难时),签订书面协议避免后续纠纷;

    • 若涉及上诉,代理二审诉讼,针对一审判决中的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提出异议,维护合法权益。

三、针对房东张某某

  1. 安全保障义务的界定

    • 分析房东是否已尽到 “合理安全管理义务”:如是否张贴过禁止电动车在大厅充电的告示、是否定期检查公共区域消防设施、是否对王某某的充电行为进行过制止等,若有证据证明已尽义务,可主张减轻或免除责任。

  2. 应对诉讼与赔偿

    • 代理参与诉讼,针对李某某的索赔,结合自身过错程度(次要责任),主张合理的责任比例(如 20%-30%);

    • 若对一审判决的责任划分不服,协助上诉,提交已尽管理义务的证据(如告示照片、检查记录),争取调整责任比例。


综上,律师在本案中的核心作用是:通过法律分析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协助固定证据,制定合理的索赔或抗辩策略,推动纠纷高效解决(协商或诉讼),最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受害者获赔、侵权人责任合理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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