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北京朝阳警方发布消息,近日,北京朝阳警方接报警称,有人在网络社交平台发布针对中国女篮教练员和运动员的不实视频信息。
对此,警方立即开展调查,经循线追踪,锁定作案嫌疑人林某某(男,32岁)和陈某某(男,32岁),并迅速出击将两人查获。
经查,林某某和陈某某曾从事过视频带货,但为了“来钱快”,打起了利用AI技术制作视频追热点、蹭流量、以“养号”牟利的歪主意。
作案过程中,其通过AI软件编造中国女篮某教练员压榨某运动员的虚假文案,后将该教练员和运动员的网络图片、视频、虚假文案混编制作了网传视频,通过个人社交账号发布,引流得逞后,将账号倒卖牟利4000元。
林某某、陈某某利用公众对篮球运动的关注,无底线博眼球、蹭流量,编造谣言对教练员和运动员进行抹黑,引发网民对立,破坏社会信任,扰乱公共秩序,给当事教练员和运动员的声誉造成严重损害,社会影响恶劣。
12月18日,林某某、陈某某已被朝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同时,相关账号已被所属平台关闭。
警方提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利用AI技术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对于借机造谣以及非法牟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打击。
本案明确AI技术并非法外之地,利用AI编造虚假信息、蹭热点牟利,同样需承担法律责任,警示公众不可滥用新技术触碰法律红线,彰显了公安机关对AI相关违法犯罪的零容忍态度。
厘清了利用AI造谣的法律定性边界,区分行政、民事与刑事责任的适用场景,为类似新型网络犯罪的查处与维权提供了明确指引,助力规范AI技术的合法应用。
凸显了对公众人物及集体名誉权的保护,体育工作者的声誉与社会公共利益紧密相关,恶意造谣不仅损害个人权益,更易引发舆论对立、破坏社会信任,必须依法严惩。
证据固定与保全:协助受害方全面固定虚假视频原文、传播记录、账号信息、网民评论等核心证据,通过公证、区块链存证等方式留存,防止证据灭失,为后续维权奠定基础;同时搜集谣言造成的声誉损害、商业合作影响等相关证明材料,明确损失范围。
刑事程序协助:对接公安机关,同步案件侦查进展,提交书面意见,说明谣言对受害方的损害及恶劣社会影响,协助警方查清案件事实,推动刑事追诉程序依法推进,确保嫌疑人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民事索赔代理:在刑事程序推进的同时,代理受害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民事诉讼,主张名誉权侵权赔偿,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维权产生的律师费、公证费等合理开支,要求嫌疑人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最大限度弥补受害方损失。
平台追责推动: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协助受害方要求涉案平台履行信息删除、账号封禁义务,若平台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可追究其对损害扩大部分的连带责任,倒逼平台强化内容审核责任。
侦查阶段介入:会见嫌疑人,了解案件细节,告知其享有的合法权利,解答法律疑问,缓解其心理压力;与侦查机关沟通,核实案件证据,提出针对性法律意见,争取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的可能。
罪名与量刑辩护:结合案件事实,分析罪名定性的合理性,若存在情节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牟利数额较低等情形,可在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提出罪轻辩护意见;同时核查是否存在自首、坦白、退赃退赔等法定从宽情节,为嫌疑人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和解协商促成:协助嫌疑人与受害方沟通,就民事赔偿、赔礼道歉等事宜达成和解协议,争取受害方谅解,为量刑从轻提供支撑;同时指导嫌疑人主动配合调查,积极消除谣言造成的不良影响,降低社会危害后果。